关于对拟入选南阳市首批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建设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选结果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附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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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入选南阳市首批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建设名单
南阳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16日